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小三通-“小三通”審批簡化環節


爲促進海峽兩岸海上直航發物流公司展,交通運輸部下放福建至金門、馬祖、澎湖海上運輸審批監管,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原先的部、省、市三級審批制度改爲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直接受理審批。

大陸貨運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日前修訂了《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運輸管理暫行規定》,明確今後申請經營“小三通”的大陸地區航運,直接向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提交申請;台灣地區航運委托其在大陸的船舶代理,向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提交申請。已從事“小三通”的航運和船舶的“台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和“船舶營運證”,從年審換證起,由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核發。

下放審批監管的同時,交通運輸部還促進市場開放,“小三通”經營主體由原先僅限在福建和金馬澎注冊的企業,改爲兩岸注冊的兩岸資本且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航運使用兩岸資本並在兩岸登記的船舶均可申請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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